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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農辦主任談農村改革:產權制度改革為首位



陳錫文: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為首位 推進糧食定價“價補分開”

陳錫文表示,下一步推進的原則,是使糧食價格和補貼能夠分開。現在的最低價和臨儲價,一定程度上是把價格和補貼合在一起,將來要把價格和補貼分開。糧食價格應該主要由市場形成,市場主體才會活躍;如果市價過低,政府可采取適當的政策,直接補貼農民,“價補”分開,應該是未來走勢。

本報記者 周慧 北京報道

11月4日,國新辦召開發佈會解讀《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稱,《方案》是農村改革系統性的總體設計,明確瞭農村改革的大的原則、基本方向和劃清底線等。

整份農村改革方案,聚焦五大核心領域,包括改革和完善農村的產權制度,創新農業的經營形式,改革完善國傢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推進增強發展一體化的體制機制,以及加強農村的基層組織建設,完善農村社會治理。

產權制度改革放第一位置

陳錫文稱,五個關鍵領域,把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對整個農村經濟體制來說帶有基礎性的意義和作用。

農村集體經濟中的主體部分是耕地。陳錫文稱,耕地涉及到億萬農民,耕地產權制度如何進一步清晰,在當前是很大問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今年已在12個省試點,截至今年6月份,已有2.6億畝農民的承包耕地明確瞭承包經營權,並且有的開始發證。

對於市場密切關註的土地改革,《方案》從農村改革的頂層設計的角度,明確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思路。

陳錫文稱,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有些內容,和現行的法律制度是有沖突的,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目前正在33個地方進行試點,試點到2017年年底(結束)。

陳錫文表示,在試點期限內,試點范圍內涉及的相關法律條款暫不實行,試點結束後,國傢會對試點改革的成果進行評估。評估之後,再確定到底是修改法律還是恢復原來的法律來實行。去年開始,試點工作已在33個縣級單位開展部署,目前正在推進之中。

糧食定價:價補分開是趨勢

《方案》對整個糧食改革的形成機制,提出瞭原則意見,即糧食價格的形成應當貼近市場,同時要兼顧農民的合法收益。

陳錫文稱,現在糧食形勢非常復雜。從表面上來看,一是連續12年國內糧食產量在不斷增長。二是2010年以來我國進口糧食數量不斷增長。三是目前我國糧食庫存在不斷增長。

他分析原因稱,第一是目前農業自身競爭力不足。第二是保護政策使糧價不斷走高。第三是國際糧價在下跌。第四是貨運問題。第五是匯率問題。

今年9月,玉米臨儲政策實施七年來,收購價格第一次下跌。對此,陳錫文表示,這兩年國傢對三個主糧的基本政策,比如小麥和稻谷,在已經實行最低價的地方維持價格水平不變,2015年實行的小麥和稻谷的最低收購價格沒有提升,2016年正在研究過程當中;9月有關部門公佈的玉米臨儲價格,和去年相比主產區的玉米臨時收儲價平均降低0.12元,市場價格也在下跌,但仍然是高於國際市場的。

陳錫文表示,下一步推進的原則,是使糧食價格和補貼能夠分開。現在的最低價和臨儲價,一定程度上是把價格和補貼合在一起,將來要把價格和補貼分開。糧食價格應該主要由市場形成,市場主體才會活躍;如果市價過低,政府可采取適當的政策,直接補貼農民,“價補”分開,應該是未來走勢。

新型農業主體和職業農民培養相結合

農村務農勞動力老齡化問題,在十八屆五中全會建議和《方案》中,均受到重視。

《方案》提出把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作為大力推進農業現代化的一個戰略性舉措。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稱,很多地區也在探索怎麼破解誰來種地的難題。最重要的是要在農村留住一部分青年人,特別是要把中年人留在農村。

“如何務農真正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職業,是 ‘三農’政策難題。”韓俊稱,首先要把新型農業主體的培育和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要結合起來。

十八屆五中全會決議提出,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揮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的引領作用,要構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體系。

韓俊建議,必須要深化農村金融改革,要完善農業保險制度等等,配套的制度要跟上。讓新型職業農民不僅能種地,還能發展旅遊服務業,然後有像樣的收入;同時農業職業教育也要跟上。

韓俊提金門縣銀行卡債到一組讓他驚喜的江蘇省的調查數據,“大學裡願意回到農村務農的占到瞭5%-6%”。

“如果連1%都不到的話,就很成問題瞭。”他說。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hgjj/20151105/0724236832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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